(Venue & Forum Non Conveniens)
(Jury,Trial & Appeals, etc.)
(Interpleader & Class Actions)
本期课程,刘芳律师为大家带来了《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的精彩内容。在前期的美国宪法课程中,我们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多次提了到宪法没有明确赋予给联邦政府的权力,仍属于各州和人民。在介绍联邦司法权时,我们还提到联邦法院只能审理宪法罗列的案件类型,如果某一类案件不在该范围内,则属于州的权力,只能由州法院审理。
在美国,不仅联邦与州法院系统相互独立,各州之间的法院系统也相互独立。基于主权原则,各州对本州内的被告享有绝对的管辖权,但涉及到州外的被告,问题就变得非常复杂。一州为了保护自己的州民,容易丧失原则地把州外被告拉到自己的州内进行诉讼,这样不仅会损害州外被告的利益,还有可能侵犯他州的主权。宪法正当程序条款保护被告免受在一个毫无关联的法院被诉。一州的法院只有在对州外被告享有管辖权时,作出的判决才是有效的并且可以在其他州得到执行。
下面让我们共同进入美国法律系列课程第六期,聆听刘律师生动解读《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与核心。
会员特权:知产林VIP会员免费观看本节课程
课程形式:录播视频
课程时效:一年(365天)
课时1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一集)
1:05:04
课时2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二集)
43:54
课时3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三集)
29:06
主讲老师
刘芳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为你推荐
主讲:白小莉 丨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浏览量:2185
¥199.00 免费
刘芳 | 美国法律系列课程《婚姻家庭、遗嘱与信托法》(合集)
主讲:刘芳 丨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浏览量:2811
¥99.00 免费
主讲:刘芳 丨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浏览量:3711
¥99.00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