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平衡车作为近两年迅速崛起的新兴行业,产业规模在2015年达到了4000亿元人民币。仅2015年,中国平衡车出货量就达到1200万台,相关生产厂家超过1000家,出口主要市场为美国,占比超过60%。
2016年5月和8月,平衡车行业发生了一件地震式的事件——中国电动平衡车生产企业纳恩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两起337调查申请,这是第一起中国国内企业作为原告提起美国337调查的案件,在国内外平衡车行业、法律界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课堂提示:
在纳恩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的两起337调查案中,纳恩博指控全球共计13家涉平衡车企业(包括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专利侵权,上述案件于今年(2017年)4月开庭结束,目前各方对结果也是拭目以待。
纳恩博作为一个2012年成立的中国初创公司,如何成为手握400多项平衡车核心专利,成为第一个提起美国337调查的中国公司?从美国337调查的被告到起诉13家公司的原告,纳恩博是如何完成精彩逆袭的?这一切都要从2014年的337-TA-935调查案说起。337-TA-935调查案中,从被告到手握核心专利的原告,纳恩博的经验给了我们什么启发?国内平衡车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时该如何采取应对措施?
今天,上述纳恩博发起337调查案的代理律师, 来自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顾萍律师将从平衡车调查讲开来,和我们一起探讨美国337调查的应对与实务。
课程要点
平衡车337调查案
337调查案简介
337调查基本程序
337调查的特点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背景链接
就知识产权的竞争力来说,目前平衡车行业主要分为几个专利阵营,分别为纳恩博(Ninebot)和赛格威(Seg-way)阵营;锐哲(Razor)和英凡蒂(Inven-tist)阵营;国内骑客乐行等中小企业阵营。
第一起针对中国平衡车的337调查始于2014年。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消息,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9月9日,美国赛格威公司和DEKA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包括DEKA公司在内的12家中国和美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销售的电动代步平衡车及其组件和手册侵犯了其美国专利权和版权。1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部分电动平衡车发起337调查。该调查指控中国、美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部分电动平衡车侵犯了其在美的有效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2016年3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第二起调查案颁布了关于平衡车产品337调查的最终裁决书,针对进入美国市场而未经许可的平衡车产品签发了普遍排除令,普遍排除令的背后,是高额的市场准入费用。
第三起涉及中国企业在内的337调查案开始于2016年3月22日。在赛格威(Seg-way)公司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8日向4家中国电动平衡车企业颁布了普遍排除令的同一天,来自美国的英凡蒂公司与锐哲公司一同成为原告,以专利侵权为由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美的28家企业(10家中国企业和18家美国公司)的进口、或为了进口(美国)而销售、或在进口(美国)之后销售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的“电动平衡车”展开337调查。依据起诉状显示,除了专利侵权以外,上述部分被告还通过代理方的形式,将其产品进口美国并进行销售,其中包括了阿里巴巴、亚马逊及其它网络平台。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公司纳恩博在337调查”案中的“翻身仗。2016年4月15日,据纳恩博CEO宣称,此前于4月1日,纳恩博已经与赛格威(Seg-way)公司完成《股权购买协议》的签署,“协议生效后,赛格威(Seg-way)公司成为纳恩博的全资子公司”。这意味着纳恩博公司已经不受第一起“337调查”的限制,由被动转为主动。
2016年5月18日,平衡车行业迎来一轮新的“337调查”。赛格威联合中国公司纳恩博再次在美国对英凡蒂公司和锐哲公司等美国平衡车厂商发起“337调查“,平衡车领域迎来新一轮大战。与2014年9月相比,被告由“几乎全是中国公司”变成“几乎全是美国公司”,纳恩博公司由被告变成了原告。
课时1
从平衡车案看美国337调查的应对与实务(上)
45分钟
课时2
从平衡车案看美国337调查的应对与实务(下)
30分钟
主讲老师
顾萍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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